我县多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
本网讯(农业科):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关口,我县多举措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严格农资经营主体管理。对全县所有种子、农药等经营单位(户)的经营前置条件进行严格检查和审核,对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条件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且守法经营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单位(户),给予办理农资经营许可证,凡不参加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具备农资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推行农资经营服务承诺。为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服务水平,有效规避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管理部门与所有农资经营单位(户)签定《农资经营承诺书》,对经营行为、农资质量、产品安全、经营服务、经营档案、经营广告、责任义务等进行公开承诺,接受主管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
建立索票索证制度。为有效监管全县农业投入品流通市场,保障农资质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实现农资来源、产品质量可追溯。统一印制了农资进货、销售台帐档案和农资销售信誉卡,对全县农资经营活动全面实行两帐一卡制度管理,在农资流通环节中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进货、销售台帐登记,并开据销售信誉卡。
扎实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以农资打假保春耕、农资打假保秋播为主线,以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剧毒高毒及有毒有害农资品种大清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2007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3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累计清查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经销门店800多个次;没收假冒、过期失效农药5000多瓶(袋),没收不合格和过期失效饲料、添加剂3000多公斤,没收销毁不合格和过期实效兽药2500多瓶(支),责令经营单位(户)退回不合格肥料50余吨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0余份;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20余起,取缔无证经营农资摊点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