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强十一期间旅游市场监管
本网讯:“十一”黄金周来临,昭君村、高岚河漂流等景点又迎来游客高峰。为确保游客玩的尽兴,规范市场秩序,我县四举措加强十一”期间旅游市场监管。
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督。对全县的农贸市场、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食品加工厂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高岚、南阳、古夫等旅游景区、景点的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对无照经营的一律给予取缔,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查无照经营,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对重点旅游景点和市场加强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先后对昭君村、盘龙洞、高岚风景区等景区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各景点经营户120多户,查获无照经营户和小摊点14户,查处销售假冒劣质过期变质食品10类30多个品种,查处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案件6件。
加强旅游广告监管。县工商局组织专班对旅游风景区内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检查,收缴散页广告1000多份,拆除不文明或不规范旅游广告21个。同时,要求昭君旅行社在做宣传广告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作夸大虚假宣传。同时对新闻媒体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查处和曝光虚假、违法旅游广告。
加强消费者维权工作。通过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集中购物、集散等场所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有关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广告、旅游经营单位信用等方面的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