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催生整改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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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近日,兴山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有需整改问题的县直各部门都收到了县政府下发的限时整改督办通知书。这是该县为促进审计整改,提升审计质量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6月,为确保县域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提升审计效果,兴山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汪小波针对县审计局提交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综合分析报告,召开专题政府常务工作会议,研究形成了审计问题整改督办制度。该制度规定,县审计局根据审计问题整改的可行性和难易度确定整改的具体事项和所需时限,将整改时限报县政府督办室,由县政府督办室督办;县审计局协助被审计单位确定整改办法,制定整改措施;整改结果报县审计局和县政府督办室备案,并将整改结果纳入单位工作效能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该制度不仅对提升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大力加强了审计整改的执行力度,强化了审计整改效果。(蔡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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