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下降26
8月以来,保康县公安局强力推进农村公安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与上年同期比下降26%。
保康县全境皆山,省、县、乡、村道路点多线长、路窄坡陡、弯多路险,道路交通管理任务十分繁重,但仅有3个农村交警中队和一个安全科承担全县除城区外的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鞭长莫及,"无力管、管不好"的问题十分突出。
基于这一现状,保康县公安局结合实际,授权派出所承担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权、责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县交警大队负责农村公安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各派出所长是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在全县11个派出所分别任命了一名副所长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62名社区驻村民警为兼职交警,具体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与此同时,由县财政保障经费,全县招聘90名协警分派到各派出所,使每个派出所有足够的警力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村(居)委会出资,落实182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形成了专兼职结合、专群结合的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和"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交警和派出所分工协作、村委会自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
据统计,8月份以来,派出所民警查处乡村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63起,创办交通安全村和学校31个,各交通安全联片和村道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和派出所调查登记驾驶员和车辆信息3500余人(台)次,提供交通安全信息170余条,配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0余起,教育和警示了一大批交通违法人员,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迅速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