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1×30MW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1×30MW)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1×30MW)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1×120t/h的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30MW高温超高压凝式汽轮机、燃烧系统、热力系统,还有配套工程(燃料收集储运系统、灰渣输送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及供排水系统、废水处理设施、烟气净化设施等)。
二、验收调查结果
该工程建设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监测结果表明,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1×30MW)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目前各类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正常:废气:外排烟尘、SO2、NOx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限值要求;渣仓、灰库、破碎工序外排粉尘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四周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限值要求;厂界四周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限值要求。废水:废水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噪声: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锅炉燃烧后的灰渣经灰库和渣库分开储存,外售于木材加工厂转供水泥厂、砖厂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油桶(HW08)暂存在危险废物间,与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理协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邮箱:949888207@qq.com
电话:134****5970
验收调查单位: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经理
邮箱:731715508 @qq.com
电话:182****4019
附: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谷城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1×30MW)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谷城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1×30MW)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谷城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谷城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