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人社局仲裁院常态化开展流动调解仲裁时间来源区人社局仲裁院
新洲区人社局仲裁院常态化开展流动调解仲裁
为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新洲区人社局仲裁院不断贯彻调解优化,促进柔性化方式化解劳动争议,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服务群众最优化”的宗旨,以深化服务企业为载体,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到基层一线联系企业,服务企业,做到争议在一线预防、矛盾在一线化解、仲裁在一线开庭、诉求在一线裁决。
2021年5月17日下午,新洲区人社局副局长魏鹏程带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名工作人员深入阳逻某企业,就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案现场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减少了劳动者、企业往返奔波的辛劳和成本的支出,得到了双方的一致好评。
庭审后,魏局长强调,劳动人事流动调解仲裁要建立一支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龙头,街镇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为主体,社区调解委员会和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四级矛盾调处维权体系,特别是在企业较多的阳逻开发区设立流动仲裁调解庭。劳动仲裁员要经常到劳动争议多发、频发的企业、职工人数较多企业、重点发展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用工情况和制度建立是否规范等,对潜在重大或集体劳动争议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及时介入,迅速调处。
据悉,今年新洲区人社局仲裁院深入服务企业90余次,化解矛盾60余起,今后,深入一线服务企业、开展流动调解仲裁将成为新洲区人社局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