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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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9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决定自2月10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城乡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凡是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城乡居民请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要迅速组织对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020年2月10日
责编:冯采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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