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卷烟市场专项整治
“你好!是检察官吗?我要举报,学校附近有商户偷偷向学生销售卷烟。”今年2月初,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学校周边存在部分商户违法向未成年学生售卖卷烟现象。
接到举报线索后,区检察院迅速排查走访辖区内高职高专、中小学周边90余家商户、便利店。调查发现,某学校周边的一些商户通过学校围栏缝隙直接售卖卷烟,或将卷烟包装成快递包裹,躲避学校检查,假借“快递”之名销售卷烟。部分烟酒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购买卷烟标识、对疑似未成年人购买卷烟行为不主动核实等情形,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严重干扰学校统一管理。
3月30日,区检察院邀请市、区两级行政主管单位、校方代表及听证员到场,就如何解决市区内商户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卷烟、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等问题进行磋商听证,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
会上,多方磋商研究,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加大对校园周边禁烟工作力度,共同打造无烟校园。
3月31日,区检察院向该校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在职责范围内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校内禁烟教育宣传,定期巡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发现违规经营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为强化监管效果,区检察院与区烟草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建立衔接工作机制,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整治、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类案监督办理等重点工作内容达成共识,明确权责,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联动。
专项治理期间,相关部门按照“不漏一校,不落一户”原则,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市区范围内烟酒经营商户开展集中排查整改:无照经营的,限期办理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限期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未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购买烟酒标志的,责令立即补齐。整治过程中,加强宣传教育与劝导,联合开展卷烟危害宣传进校园、进社区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