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局组织学习三严禁三不准
近日,株洲县公路局纪委组织学习《株洲县国家工作人员“三严禁三不准”规定》。
《规定》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单位公款消费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明确了三严禁三不准,即:严禁打牌***,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不准县内单位间公款相互宴请,不准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准公款购买烟草制品。
根据《规定》,对于违反“三严禁三不准”规定的对象,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除扣发津补贴外,有职务的,一律免除职务;对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违反“三严禁三不准”规定的单位,取消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据悉,株洲县公路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照“四风”查问题,在“公车、公房、公务接待”方面重点进行整治。公车节假日统一停放在局机关,严厉禁止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坚持定点维修、定额加油、定期保养,制定统一投保方案,压缩了车辆使用费。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做到办公用房无超标现象。坚持公务接待不上鲜花水果,不发香烟,不上高档酒,中餐不饮酒,统一在机关食堂就餐,对接待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局“三公费用”同比下降5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