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依法扣押报废液化气瓶34个
近日,株洲县安监局、住建局、质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堂市乡安监站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堂市乡妙泉村狮形组一非法液化气经营点进行调查,发现报废液化气瓶30多个,工业用气的氧气瓶30个,氩气瓶8个,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对该非法经营点进行取证。发现其营业执照已经过期,工业用气(氧气、氩气)没有经过县安监局的安全评价,且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调查中还发现有的气瓶锈迹斑斑,无法识别制造日期、检验日期等相关信息,有的气瓶有明显的翻新加工痕迹,为报废产品,俗称螺丝瓶。据悉,现在市面上的“螺丝瓶”,都是1996年10月1日前生产的,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其设计使用年限是8年,经检验合格后可延期使用至15年。截至目前,所有的‘螺丝瓶’皆达到了报废年限,必须退出市场流通。
现场,该经营者对检查出的问题百般推脱责任,在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报废气瓶时横加阻拦,做出种种不理智的行为来干扰执法后经过多番劝解,执法人员最终依法扣押加工工具及报废气瓶34个。
县质监局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报废的液化气钢瓶私自翻新后继续充装使用,不得非法转移至外地继续使用,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