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启动全国第3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税务部门主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企业
今年4月是全国第30个税收宣传月,4月1日,沈阳市税务局举行全市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围绕今年税收宣传月“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的主题,沈阳市税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联三帮促发展,税费政策直送达”活动。
沈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政策落实快速直达,全市税务部门坚决落实好“万人进万企”要求,按照“一联三帮”“三直一快”要求,组成工作专班,主动***宣传政策,全面实行个性化套餐服务,确保全市各类项目第一时间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同时,按照全市推广“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要求,持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接入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一件事情一次办”,加快融入沈阳政务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个性化、智能化服务转变。此外,还将积极主动对接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保证政策支持更加精准有效,并重点围绕全市“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篇转型升级文章,分门别类,精准施策,做好国企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2020年,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沈阳市得以全面落实,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96.6亿元,其中,减税70.4亿元,减免社保费等126.2亿元。同时,全市税收营商环境得到全面优化,在简化办税流程事项方面,全年新增7个即办事项,压缩8个限办事项、减少16个办理环节,即时办结占全部办税事项比例的96%,限时办结累计所需时限压缩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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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延期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公告》,就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延期。沈阳哪些企业可以继续享受政策红利?4月1日,沈阳市税务局专家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期限延长
■个体工商户
解读: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继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继续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适用该政策。
■电影放映服务
解读:至2021年12月31日,电影放映服务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继续免征。
【关键词】恢复征收
解读:下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优惠政策执行至2021年3月31日,4月1日起恢复征收: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
生活服务收入(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以及居民日常服务);
居民必须生活物资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
无偿捐赠的用于应对疫情的货物。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 刘洋
通讯员 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