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7月22日发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2015〕88号)等有关规定,经毕节市委政法委委务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毕节市公开择优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简称《公开考调公告》),现公布实施。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毕节市委政法委2022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毕节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列为考调对象。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518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3因违法违纪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6.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7.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9.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公开考调公告于2022年5月9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二)报考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5189:00至52417:00期间进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通过“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z/04bj/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开考调公告》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3.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改报符合考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中午12:00。岗位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开考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选择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5189:00至526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通过“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z/04bj/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毕节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524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核人员的责任。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见***2)。其中: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十级专业技术及以上人员需提供本人同意按照调入单位聘用岗位兑现工资待遇的书面承诺。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后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考调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须在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内进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通过“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z/04bj/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6.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7.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复试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公开考调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考调单位按程序报毕节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及有关事项

(一)纪律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事项

本《公开考调公告》解释权属毕节市委政法委。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委政法委研究确定,并由毕节市委政法委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0857-8638848(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151****5005(周璐)

监督电话:0857-83393***(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1.毕节市委政法委2022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doc


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5月8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1 07:20:01重新编辑
坪地镇坪西高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高桥品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中心村丁山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坪东村富地岗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华厦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宝山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宝山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地镇宝山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大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牛角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碧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竹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竹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六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石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石井村欧姆龙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沙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坪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龙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飞西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宝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宝山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坪山镇宝山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潮剧项目被列为广东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2. 潮南区陈店大溪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施工监理
  3. 潮阳区和平中寨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4. 区委书记杜玲率队检查辖区市容市貌和灾后重建复产工作
  5. 桃源街道贯彻落实区纪委全会会议精神
  6. 关于进一步加快处理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步伐工作的意见
  7. 20172018年度汕头市南澳县党政机关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场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8.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事故预警信息(2021年第29号)
  9. 关于印发汕头市金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10. 关于印发汕头市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救助意见的通知
  11. 龙华区2020年五一劳动奖评选将聚焦防疫一线
  12.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关于民治横岭蔬菜基地地块及樟坑华侨新村地块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13. 黄先耀到江门调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4.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2021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15. 汕头市青年志愿服务促进条例昨起施行
  16.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17. 2020年10月11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8. 郑人豪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
  19. 深圳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0. 汕头市澄海区内河堤顶砂土路硬底化贯通工程隆都镇北溪河南岸(奕东(湖)樟山樟山东山)竞争性磋商公告
  21. 第二十三届全国版画作品展复评结果出炉
  22. 2020年2月16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23.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于7月1日起实施
  24. 汕头港外航道20182020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水深测量专项服务
  25. 观澜街道加强汛期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26. 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7. 民强社区为龙华区政数局送去感谢信点赞防疫党员干部
  28. 2021年3月16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29. 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专项规划编制包1改革创新专项规划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30.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PZH017B057)公开招标公告
  31. 区绩效办对南山区2016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征求意见
  32.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参加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公告
  33. 2016年汕头市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
  34. 学习创新组织制度实现全面派驻
  35. 派驻二组学习制度的生命在于学习
  36. 信访室人员参加全省纪检监察保密和信息化工作培训班
  37. 关于印发汕头市河道堤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8. 2021年1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39.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40. 关于印发汕头市民政局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汕头保监分局关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41.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实施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2. 南山区纪委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换届选举筹备会议
  43. 盐田聚焦民生七有全方位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区
  44. 汕头市澄海区农械厂前路路面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428公开招标公告
  45. 汕头市澄海区公园管理服务项目(人民公园红头船公园)(采购编号HSCGZB201416)中标公告
  46. 深圳市气象台取消大雾预警
  47. 关于印发汕头市政府12345热线统一话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48. 盐田区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部署2018年改革计划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50. 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
  51. 汕头市自来水总公司申请金平区月浦街道赤窖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程规划许可公示
  52. 深圳市气象台取消大风分区预警
  53. 空气质量每周点评9月29日10月5日
  54. 汕头市自来水总公司试行收费处办理用水申请业务
  55.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名称规范的意见的通知
  56.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57. 潮阳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汕南大道潮阳段)一期工程电力设施迁改
  58. 龙华区委宣传部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59. 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办法(试行)的通知
  60. 付顺玲不知何时我的世界观开始倾斜
  61. 印发汕头市澄海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2.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关于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63. 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动物防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64. 中心城区重点文化设施城市景观照明改造项目的成交公告
  65. 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C部分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66. 大型文化地标龙华图书馆开馆
  67. 南山区委第三轮巡察3个巡察组已全面进驻
  68. 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进驻对南山区教育局等单位开展提级巡察
  69. 东里镇中心幼儿园改建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70. 南山区人资局开展军事日活动践行两学一做提升执行力
  7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3 23:38:38
  72. 区委巡察反馈会要求区住建局党组正视问题狠抓整改
  73. 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启动动员会培训会对接会三会合并召开
  74. 登峰路(G324华东路)北侧人行道及绿化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编号44050005招标公告
  75.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龙湖区外砂新溪镇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代理权(采购项目编号LCG1—2016002)的中标结果公告
  76. 部分交通违法不能刷卡缴罚款了
  77.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70557号建议答复的函
  78. 盐田区政协召开五届七次会议乔宏彬当选区政协主席
  79.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华区2020年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三批)拟扶持项目的公示
  80. 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金龙派出所辖区视频建设接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82)竞争性谈判公告
  81.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读
  82.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83. 违法用地整治挂牌督办公告汕自然资公201948号
  84. 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利陂小学修建橡胶跑道运动场及教学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85. 汕头市金龙建筑公司申请榕江路15号环碧庄荣华花园第12幢裙楼二层铺面分割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86. 汕头市迎亚青会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项目计划和技术指引编制项目(项目编号PZH020A029)竞争性磋商公告
  87. 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88. 汕头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奖励办法
  89. 关于公布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属下汕头科技馆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
  90. 追回外逃人员36人追回赃款206亿元南山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交出硬核答卷
  91. 龙华区福城街道率队赴紫金县蓝塘镇调研对口帮扶工作
  92.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创业孵化基地空调设备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93. 龙华区召开市区政协委员之家建设龙华现场会
  94. 南山区委第六轮巡察4个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意见
  95. 盐田严把入口关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监管
  96. 盐田抓紧抓细抓实各项措施坚决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主动仗
  97.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澄海四项举措全面铺开试点工作
  9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30 00:30:21
  99. 汕头市东珠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100. 龙华新区书记信箱正式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