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金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6月28日至30日,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徐鸣华率队来金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傅显明、付永久陪同。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婺城、永康、武义等地实地检查了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文化传承、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共富创建等场景,并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县(市、区)和部门汇报。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市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政策基本落实、特色亮点明显,对此表示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产业振兴、人才支撑、粮食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执法检查组强调,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久久为功,坚决防止以点概面、虎头蛇尾、弄虚作假。要增强政治性,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好“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要增强紧迫性,乡村振兴与第二个百年目标是同步的,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同步实现乡村振兴。要增强指导性,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确保有目标要求、任务清单、实现目标的考核。要增强带动性,好的地方要带动一般的地方,先富的要带动后富的,不断增强辐射能力,确保从点上向面上推进。要增强融合性,加快推进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系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增强认同性,要把广大群众是否认同作为好不好的评价标准,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