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告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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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8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87号文),以及***《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快我市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及发证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现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30日。
二、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三、对逾期未提出申报、申请的,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安监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由各区政府予以关闭。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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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3:22: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