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镇清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
清查摸底是脱贫攻坚调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确定调查对象、合理分配调查任务、确保调查登记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为做好脱贫攻坚调查清查摸底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在地调查的原则,对2019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清查摸底,全面摸清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调查底册信息准确无误,为迎接脱贫攻坚调查打下坚实基础。
二、摸底对象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19年库中的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1050户)。
三、摸底内容
本次清查摸底内容共包含十三项指标。具体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户主姓名、户籍地址、建档立卡人口数、是否自然减少或失联、是否易地扶贫搬迁户、是否举家外出户、户主联系电话、其他联系电话、现居住区域、现居住地址和建议分组编号、备注等(详见***1)。
四、具体实施
(一)动员部署(8月28日前)
镇脱贫普查办组织召开清查摸底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对全镇清查摸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资料准备(8月31日前)
镇上根据县脱贫普查办反馈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含户编码、户主姓名、建档立卡人口数),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清查摸底的具体任务。
(三)业务培训(8月29日前)
由镇脱贫普查办负责,结合县级反馈资料,对选调的所有清查摸底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四)现场摸底(9月1日-9月6日)
由镇脱贫普查办统一组织,摸底人员对照《建档立卡户清查摸底表》,以村为单位,按照“一村一表”填写纸质档。具体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力量配备。统筹力量调度,在现场摸底开始前,组建质控组、审核组和入户组三个工作小组。质控组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扶贫专干组成,负责对现场摸底工作进行总体把控,做好业务培训、操作答疑、问题研判等具体工作。审核组由镇脱贫普查办全体成员组成,负责对摸底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及时校验,保证数据真实。入户组由选调的摸底人员组成,原则上两人一组,一人负责问询、一人负责审核,并共同进行核实查证。
2.信息初审。质控组和审核组要对县级反馈的人员名单进行逐项审核,核查确定需摸底的建档立卡户名单,如有遗漏或错误,及时报请质控组进行裁定和核实。
3.入户摸底。严格对照《建档立卡户摸底表》,入户实地核查,辅之以电话和网络等方式,逐项进行核实和填报,务必做到填报的每一条数据完整准确。
4、督战抽查。在完成清查摸底结束后,迅即组织清查摸底人员开展村级交叉复查,对摸底表填写内容再次核实,经村两委及镇政府分别审核盖章确认后存档,交叉复查工作务必于9月7日前完成。
(五)数据录入(9月7日-8日)
经交叉复查后形成的最终摸底表,由镇政府组织村两委使用小程序录入。
(六)督查督导(9月1日-6日)
由镇脱贫攻坚调查工作督战组,对清查摸底工作进行全程督查督导。督战组随机抽取一定量的户进行回访,凡发现回访户信息与摸底表信息不一致的户数达到40%,则该村重新开展清查摸底工作。
(七)整理资料(9月9日-10日)
现场清查摸底结束之后,以村为单位,收集整理清查摸底相关的纸质摸底表、整户自然减少情况说明、整户失联情况证明等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县级脱贫普查办统一保存,一份镇级脱贫普查办保存,一份留村级存档),以备后期查阅。
(八)建立台账(9月10日)
根据清查摸底结果,及时汇总摸底情况,分级形成清查摸底台账,要详细标注举家外出、易地扶贫搬迁和失联等各类户汇总情况,同步收集好佐证或说明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五、结果运用
清查摸底工作结束之后,县、乡两级脱贫普查办通过调查数据处理系统汇总并查看清查摸底的结果,形成摸排底册,为调查登记任务分配、调查组织和后勤保障等提供数据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脱贫普查办统筹抓好全镇脱贫攻坚清查摸底工作,各村作为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务必统筹抓好清查摸底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镇直各部门、各驻村干部要高度重视清查摸底工作,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全力投入清查摸底工作。
(三)严肃监督问责。对清查摸底工作敷衍塞责、虚与委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凡是查处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案件,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公开曝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村和部门,将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