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扬帆计划引进青年博士项目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扬帆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7〕9号)的精神,我局认真组织项目评审,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黄明同志符合扬帆计划引进青年博士项目的认定条件,拟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工作单位 | 首次签订合同时间 |
1 | 黄明 | 37 | 博士 | 开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017年2月 |
公示时间自至,共5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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