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审计整改市交通局追回超付工程款121489万元
近日,市交通局落实审计整改,向江苏孚瑞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追回超付工程款1214.89万元,督促其下属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公路中心在建项目监理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稿)》,加强对监理单位管理,提升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
2021年,市审计局在312国道、346国道(原338省道)南京龙潭港至绕越高速公路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和南京港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工程款存在超付、部分工程监理审核把关不严、工程超概比例较高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市交通局应尽快追回超付款项,严格遵守概算管理规定,及时完善项目概算调整手续,进一步强化对监理履职的管理。
市交通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与9家单位对接沟通,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追回。与此同时,该单位还强化了对监理履职的管理,督促其下属单位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公路中心在建项目监理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稿)》,对监理内容、监理安全生产、监理违约处罚、监理单位人员资格条件等四方面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