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0年7月2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套吊索具、10万套汽车牵引盘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临港经济园新乔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江苏益联工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益联工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临港经济园新乔路西侧。公司于2020年7月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年产20万套吊索具、10万套汽车牵引盘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苏益联工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使用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建设年产20万套吊索具、10万套汽车牵引盘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吊索具20万套、汽车牵引盘10万套。 建设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临港经济园新乔路西侧,项目东侧为新乔路;南侧为通江东路;西侧为团结中沟,北侧为龙港路。 厂址符合高港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和产业定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最终进入长江。 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VOCs。对颗粒物、VOCs混合气体采用“多级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处理, 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关标准。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关标准。 电泳、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采用“多级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处理, 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关标准。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经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厂界外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排放。 建设项目一般性固废出售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不外排环境。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996t/a,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为COD0.2988t/a、氨氮0.02034t/a,总量控制因子COD0.0498t/a、氨氮0.00498t/a,在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大气污染物烟尘0.15t/a,VOCS0.062t/a,SO20.0019t/a,NOx0.0256 t/a,在高港区范围内平衡。固体废物排放总量为零。 项目投产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功能类别。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环境风险相对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