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6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高港区2021年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三福船舶永安厂区南院墙至泰兴界 |
建设单位 | 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 |
环评机构 | 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拟投资1390.08万元在泰州市高港区泰州三福船舶永安厂区南院墙至泰兴界,建设高港区2021年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本次工程位于高港区永安洲镇境内,北起泰州三福船舶永安厂区南院墙,南至泰兴界,堤防总长度为5.76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挡浪墙加高工程:对全线挡浪墙(包括防洪墙)进行加高处理,总长度5.59km(含新建防洪墙34m,新建挡浪墙74.4m、拆建挡浪墙20m)。②护坡修复工程:护坡修复总面积995m²,其中灌砌块石护坡修复面积456m²,素砼护坡修复面积539m²,局部破损填补混凝土45m³,高压旋喷桩防渗墙225m。③堤身培土工程:培土总土方4.84万m³,清杂面积7.56万m²,伐树4609株。④建筑物维修工程:穿堤涵闸维修2处,旱闸门修复9 处,活动闸门基础新建1处,泄水槽新建10m。⑤管理设施工程:拆建堤顶道路2337m²,新建巡查便道4.42km;新建里程碑5个、百米桩57个、交通标志15个;布置沉降观测点12个。⑥水土保持工程:栽植乔(灌)木4530株,地被绿化面积82357m²,清杂面积3472m²。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本项目工程施工期短,废气产生量较小,在采取洒水抑尘、围挡遮盖、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工程附近当地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故无生活污水产生。本项目不产生施工废水,因购买的为商品混凝土,不需要现场用水搅拌,现场不用水。施工现场只有混凝土保养和绿化保养需要水,其他不用水。 3、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设备、控制作业时间、限制车辆鸣笛、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等措施,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及时收集、清运、处置或利用后,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