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6月22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正富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忠杰、刘元海,副主任周治端、罗军、谭兴忠、吕小平,秘书长陈建新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明、唐忠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赵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勃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飚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来川视察***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委书记王晓晖在6月10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张正红在6月13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说明、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攀果品牌打造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调研报告和审查报告。
与会人员在分组讨论中表示,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来川视察***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和十一个领会把握决策部署、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和八个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记者 刘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