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完善工伤核查对比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我市建立健全互联互动、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工伤核查对比机制,持续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工伤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职工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据了解,从今年1月起,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每月对工伤保险出险记录中涉及工矿商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一般以上涉险事故信息进行核查对比。核查发现工伤事件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一经核实,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对事故瞒报行为,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给予顶格处罚。
(甘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