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安置
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方法有哪些?
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3)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哪些情形适用自主就业,哪些适用安排工作?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服役满12年的士官,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以及是烈士子女的士兵可申请安排工作。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的相关干部待遇,转业到地方不能延续享受且不属于带编安置。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安排退休安置?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符合审美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由国家供养终生?
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自主就业与自谋职业的区别?
自主就业是指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实施后,士兵在退役时自愿向部队申请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后自主就业,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经济补助,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享有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考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自谋职业指《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实施前入伍,实施后退出现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自愿申请自谋职业,填写申请表,地方政府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扶持政策,地方政府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可以安置几次?
现行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主要保障其退役后的第一次安置就业。
安置流程是什么?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原属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不再享受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
退役士兵的军龄、工龄计算?
军龄:是一种专业工龄,指军人在部队服役的时间,它是计发军龄薪金和军龄工资的主要依据。军龄计算以年为单位,从批准入伍之年开始计算,直到转业、复员、离休、退休命令下达为止。
工龄: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1、义务兵:① 军龄: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
②工龄: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2、士官: ①军龄:同义务兵。
②工龄: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七条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军官:军校生军龄:在军队院校学习,入校经复查复审合格后,即取得学籍和军籍,开始计算军龄。
国防生军龄:在地方普通高校学习,在校学习期间,每年享受一定数额的国防奖学金,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由军队组织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在暑期军政训练期间的伙食、服装、训练等费用均由军队承担),毕业后入伍到部队工作,任命军官职务,军龄自毕业后入伍报到之日起算。
地方大学生军官军龄: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接收和培养地方大学生干部工作的意见》([2005]政联字第12号)规定:地方大学生干部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部队报到之日起算。
安置地与异地安置
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易地安置条件: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迁移,跟随父母户口任意一方安置;符合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与配偶结婚满两年的,(领结婚证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可在配偶户口或配偶父母户口任意一方所在地安置;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1、随配偶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征得原户主同意并开证明)、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
2、随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3、随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配偶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盖户口专用章)、工作单位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原件、配偶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
申请异地安置步骤如下:
1、本人在退役时向所在服役部队提交异地安置的申请;
2、服役部队对你的申请进行复核,并移交至相关退役士兵安置部门进行审批;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广东省安置和广东省内跨地级以上市安置的,由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后下达计划。地级以上市内易地安置的,由地级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行政关系介绍信按部队相关规定开具。
满足什么条件政府安排工作(2011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后)
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是烈士子女的。
退役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退役金由部队计发,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当地财政或由省市财政分级负担,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经济补助通常为不低于当地当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额,退役士官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第1年算起,每多服役1年,在义务兵补助金基础上增发8%。
退伍证遗失问题
补办程序向原部队申请,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可由安置的村居开具证明及查询档案证明。
安置待遇问题
以当年度我区安置通知为准。
办理灵活就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定》,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确认后允许灵活就业,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自开出安置介绍信1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不再享受政府安排工作待遇,也不享受灵活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
军队服现役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党组织关系接收
由退役军人党员携带党组织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正式党员可带原件或复印件,如党员档案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及“原件与复印件一致”说明,预备党员需带原件)到接收党组织关系基层党(工)委办理接收,并将党员档案交至接收党组织关系基层党(工)委保管。接收党组织关系基层党(工)委指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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