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综合加工园第五期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经评审,招标人评定佛山市和星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 4266327.47元 ,工期为:60日历天 ,质量标准为: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何卫军 ,证书编号为:粤244****09377 ,资格等级为:二级建造师 。 本公示自 2011年08月26日 上午08:30 起至2011年08月29日 下午05:00 止。 特此公示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联系电话:0757-28381630 地址:顺德区容桂桂新西路20号 邮政编码:528303
招标代理: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22317163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南路16号四楼 邮政编码:528300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8381293 地址:容桂街道办宏业路12号二楼 邮政编码:528303
2011年08月25日 注: 1.评标办法: 简单平均值法 ;评分情况: 无 。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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