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顺监容公字【2021】第3号
近期,我局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行动中,依法扣押了一批涉嫌违法的财物。我局在检查当日对当事人发出《调查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前来我局接受调查,但当事人至今仍未按期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及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促请下列经营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容桂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调查处理和领取涉案物品,逾期不到的,我局将依法对下列涉案物品予以处理,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梁先生、张*** 联系电话:0757-26681757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4月23日
附:涉案当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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