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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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2018年8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编:528322 联系电话:0757-25568022 传 真:0757-25534222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爱而嘉鞋材厂新建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爱而嘉鞋材厂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义黄中南路15号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年产鞋面38吨,鞋材包边4.75吨。项目从业人数为1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项目厂区内部不设饭堂和宿舍. | 建议: 1、生活污水经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内河涌(接龙街涌)。 2、项目平切粉尘在车间内排放,再通过车间内的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到车间外;项目拟配套集气罩收集复合过程中产生的VOCs,再通过管道引入“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中进行处理,最后通过一个15米高的排气筒(G1)排放。 3、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定期交由回收商处理;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议企业对危险废物做好前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转移必须符合《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 4、建议合理布局车间的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厂房隔音,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加强环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环保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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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5:38: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