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地块商品厂房用地出让计划前期公告
备案号:2018112101
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地块商品厂房用地拟于近期进行公开交易,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工业用地公开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5〕167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地块信息进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权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发展中心;
(二)地块位置: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地块;面积:102482.39平方米,其中一区8600平方米,二区13426.99平方米,三区21614.***平方米,四区11406.12平方米,五区22699.56平方米,六区1863.32平方米,七区1296.89平方米,八区880.17平方米,九区20694.70平方米;
(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商品厂房;
(四)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公共所确定的年限为准);
(五)用地、规划基本情况:容积率:一、二、三、四、五区地块1.5≤FAR≤3.5,六、七、八区地块作防护绿地使用,九区地块作规划道路使用;建筑密度: 一、二、三、四、五区地块35%≤D≤50 %,六、七、八区地块作防护绿地使用,九区地块作规划道路使用;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一区地块1290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0100㎡;二、三、四、五区地块103720.96㎡<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42015.58㎡(该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计容建筑面积,但单个区域容积率必须满足>1.5),六、七、八区地块作防护绿地使用;九区地块作道路用地使用;一、二、三、四、五区地块绿地率≤20%(且≥10%),六、七、八区地块作防护绿地使用,九区地块作规划道路使用(具体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拟用于发展商品厂房项目,引入主导产业要求为:产业类别不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的禁止外商投资领域。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本信息有效期为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2月12日,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计划书》(样本见***)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7-23888782;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1号龙江镇政府。
五、本次计划出让地块的交地标准、交地时间及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等内容,具体请咨询本地块的出让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888775;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1号龙江镇政府。
六、重要提醒事项
1.本公告第三条中“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不等于土地出让起始价。用地出让最低价由区地价核估组(集体土地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根据中介评估机构评估价、基准地价评估价、联审小组审核结果、委托人委托价格和政府产业政策等综合确定。
2.本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购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计划书》等材料。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已在顺德区拥有工业用地但土地闲置或存在违约但尚未整改情形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届满后,出让委托人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提交申请并受理的项目进行初评,初评认为不符合用地申请要求的不予受理。
工业用地的出让申请须经联审小组评估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开交易流程。
3.本宗地的建设要求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公告文件为准。
七、***
1.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计划书(样本)
2.拟出让地块四至坐标图
3.拟出让地块卫星图
4. 拟出让地块宗地图
5. 拟出让地块分区示意图
6.拟出让地块地址说明
7.《顺德区工业用地公开交易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15〕167号)
佛山市顺德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
***:顺德区商品厂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计划书(样本).doc
***:***1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地块四至坐标图.pdf
***:***2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地块卫星影像图.pdf
***:***3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地块宗地图.pdf
***:***4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地块分区示意图.pdf
***:***5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地块地址说明.pdf
***:龙江镇仙塘宝涌工业区地块商品厂房用地出让计划前期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