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红星居民合作医疗续保工作的通知
各红星社区居民: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通知,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续保通知如下:
一、 保险年度:
二、 缴费标准:2017年全年保费为1155元,其中个人负担462元,财政补助693元,具体如下:
1、已参加2016社保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即2016年已缴交2017年1-6月原居民医保费的人员),2017年度个人还须缴交保费:462-(318÷2)=303元。要成功缴费后,才能在2017年度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2、未参加2016社保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2017年度个人应缴保费为:462元。
三、办理手续:
1、在2016年度已参保并已签订扣费合同的居民,如继续参保,没有人员变动,只需存足差额扣费款项303元/人,不需前来办理续保手续;
2、2017年合作医疗需增员或减员的家庭户,请带户口簿、扣费的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减员不需带存折)前来办理手续(不办理手续的人员视为续保,继续进行扣费;迁出或死亡的参保人系统将自动作减员,迁出请到新迁入的居委会办理);
3、因取消家庭户捆绑参保限制,不参保不用再提供相关参保证明.
四、办理时间: 2017年1月3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五、办理地点:红星社区居委会大堂(咨询电话:23611351)
六、特别提醒:
凡参保人员必须在2017年1月6日前按所需扣费金额存入已签订合同的农商银行扣费存折,不存足扣费金额的视作自动放弃参保。(如2016年已经参保扣费318元,本次只需补缴303元;如果2016年未参合作医疗的新增人员则需缴费462元)
七、温馨提示
市外就医人员必须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供身份证、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直接向容桂社保局申请市外住院,出院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红星社区居委会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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