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青少年社工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社会工作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乐从镇青少年社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
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3年 1月28日至2013年2月1日17:00时截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二、拟定采购供应商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启创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乐从镇青少年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对顺德区乐从镇沙滘初级中学、陈登职业技术学校、桂凤初级中学、沙滘小学及乐从社区的青少年进行社工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A.为青少年构建具保护性的支持网络,促进青少年与学校、家庭和社区三者之间的积极连结和良性互动,发挥支持网络功能,协助青少年顺利成长。B. 发掘青少年的潜能,发展青少年的所长,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融入并参与社区服务。C. 针对已出现问题或有潜在危机的青少年,提供支持与帮助,防止问题恶化,及时修补和巩固青少年的抗逆能力。D. 针对存在重大问题和处于危机中的青少年,修复及改善个人功能,促进个人恢复到正常状态。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广东省内民政系统注册登记的非企业单位(社会工作类),须提供注册登记证(社会工作类)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青年社工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社会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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