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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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近期,我局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中,下列当事人涉嫌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被我局依法扣押了其财物(详见附表)。我局检查当日对当事人发出《调查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前来我局接受调查,但当事人未按期到我局接受调查。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现促请下列附表中的当事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滘分局领取相关财物并接受我局的有关处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对附表中的扣押财物依法进行处理。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涉案当事人名单:
当事人 | 案发时间 | 当事人经营场所 | 扣押物品情况 |
陈文幸 | 2016-11-9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涌大道17号 | 1、电脑46套;2、路由器1个;3、交换机3个;4、ADSL modem 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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