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珀琪(佛山)化妆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爱珀琪(佛山)化妆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爱珀琪(佛山)化妆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1号楼103室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爱珀琪(佛山)化妆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爱珀琪(佛山)化妆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拓业大道西路1号厂房二第五层 |
环评机构 | 铁汉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拓业大道西路1号厂房二第五层,项目占地面积2420m2,建筑面积2420m2。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主要生产日用化妆品类产品121.68吨/年(包括***油、洗发露、沐浴露、洗手液、护肤体膜、身体磨砂膏、护肤霜、香薰精油、面部***霜、面膜、洁面乳、浴盐、面部精华液、面霜、柔肤水、眼唇霜、护发素和防晒霜)。项目劳动定员为6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250天,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南部污水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项目投料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搅拌乳化、灌装封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II时段标准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2019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