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美格尔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7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西南监督管理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美格尔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邮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618854
传 真:0757-87618922
电子邮箱:xnsthjjgs@ss.gov.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三水区美格尔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佛山市三水区美格尔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官员东村“鹌鹑塑”(土名)之三 | 安徽皓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78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82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塑胶日用品生产,年产塑胶日用品30万件。员工2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 1、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作为绿化用水,不外排;远期,待污水管网覆盖到项目所在地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者,通过市政污水管道引入佛山市三水区金本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定期排放,与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作为绿化用水。 2、项目注塑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载物)总VOCs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表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项目东、南、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项目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