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百盛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佛山市三水百盛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百盛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8年6月5日至6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邮 编:528139 联系电话:0757-872326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百盛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百盛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业基地C区7-2号之5号厂房 |
环评机构 | 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业基地C区7-2号之5号厂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手机壳生产、销售,年产塑料手机壳300万只。项目劳动定员共计25人,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1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生活污水年产270吨,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欧边涌;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用水及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循环使用至一定程度后进行更换,更换的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部分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部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部分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部分通过加强通风换气措施改善,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改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不及格品属于一般固废,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废包装桶和饱和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
三水区芦苞镇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