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三水区盛路杯第十一届乒乓球联赛规程
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盛路杯”
第十一届乒乓球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佛山市三水区文体旅游局
佛山市三水区乒乓球协会
二、协办单位: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竞赛时间:2013年3月29日-31日
四、竞赛地点:三水区明富昌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成年组男子团体、单打;领导组单打;少年组混合团体。
六、参加办法:
(一)本区各镇(街道)、机关、企业、学校及外驻单位均可组队参赛,也可自由组合;
(二)成年组男子团体、少年组混合团体参赛运动员为三水区户籍(含在外地工作、学习的原三水培养或输送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者。少年组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成年男子团体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3-4人(其中可报非三水籍运动员1名或2名,但每场比赛必须有2名或以上三水籍运动员上场);少年混合团体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3-4人,但必须有一名女运动员上场才能参加比赛;
(四)领导组男女不限,必须是本区副科现职(含待遇)以上领导或区乒协副主席以上领导;
(五)团体赛每个单位最多只能报两队;
(六)运动员资格不得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如一经查实,取消其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七)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队伍,成年组须交报名费200元及参赛保证金300元;少年组须交报名费50元,保证金100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弃权的队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各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运动员伤病意外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领导组单打第一阶段比赛均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或交叉淘汰附加赛)的方式进行;成年组单打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
(二)成年组团体赛采用斯韦斯林杯团体赛比赛方式,且必须有3名运动员方能上场比赛;
(三)少年组混合团体赛必须有3名运动员方能上场比赛,第一、二场为男单;第三场为女单;第四、五场为男单;
(四)每场采用5盘3胜,每盘比赛为5局3胜(11分制);
(五)使用双鱼牌40MM白色三星级比赛用球;
(六)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八、奖励办法:
(一)成年组男子团体:奖前八名,前三名各获奖杯一座,四至八名各发给奖牌,奖金分别为:第一名6800元,第二名3800元,第三名2800元,第四名18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为并列,奖金各1000元;
(二)成年组男子单打:奖前八名,前三名各获奖杯一座,四至八名各发给奖牌,奖金分别为:第一名2300元,第二名1800元,第三名13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为并列,奖金各500元;
(三)少年组混合团体及领导组单打:奖前八名,前三名各获奖杯一座,四至八名各发给奖牌,奖金分别为:第一名1200元,第二名900元,第三名7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为并列,各奖奖金300元。
九、报名:
各参赛队必须于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前携带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影印件到三水区文体旅游局群体科办理报名手续(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须交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传真):87726531;联系人:王珏(139****9595)、叶光(134****3827)、陈更生(137****0803)(报名表可登陆区委宣传部网站http://xc.ss.gov.cn/信息公告/)。
十、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会议定于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在区明富昌体育馆五楼会议室召开并进行抽签。
十一、报到:
各参赛队必须按赛会编排的时间提前20分钟到赛场报到,超过10分钟作弃权论。
十二、经费:大会只负责奖品、奖金及裁判、工作人员补助,其余一切费用各队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组委会。
佛山市三水区文体旅游局
佛山市三水区乒乓球协会
2013年2月25日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