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3上峡宣汉至万家旺苍公路巴州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巴中市巴州区公路养护管理段S303上峡(宣汉)至万家(旺苍)公路巴州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S303上峡(宣汉)至万家(旺苍)公路巴州段改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址:巴州区与平昌县边界圆石盘处至巴州区与恩阳区边界尖山子处
业主单位:巴中市巴州区公路养护管理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S303上峡(宣汉)至万家(旺苍)公路巴州段改建工程是原有县道XY05的升级改建,主要经过的乡镇为大罗镇和鼎山镇。工程起点位于巴州区与平昌县边界圆石盘处,往东可通往达州等地;止点位于巴州区与恩阳区边界尖山子处,往西可通往恩阳、旺苍等地。推荐方案路线全长21.32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8.5m。该项目估算总投资核定为32880.36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废气,采用封闭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的影响;施工机械废气排放量小,属间断排放,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能够达标排放。施工过程中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营运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汽车尾气和扬尘。目前,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大气环境容量较大。尽管远期交通量加大,但汽车尾气污染可以通过采用清洁能源加以缓解,同时项目所经地区植被茂盛,具有较好的空气净化效果。
2、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开挖、砂石料加工系统、交通运输系统等。采用的措施主要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及施工机械;进行必要的减震隔声处理。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本项目采取加强交通管理,禁止车辆超速行驶、公路两侧的绿化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尽量减少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期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清洗、场地卫生清洁等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既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营运期公路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通过雨水管线和路面径流的方式进入受纳水体。根据文献资料以及类比分析,雨水和路面径流水中污染物含量较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弃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土运至规划的弃渣场堆放;建筑弃渣可利用部分用于片区其他项目的填方,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弃渣场统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本项目公路在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且有市政环卫人员定期打扫清理,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工程占地主要为耕地和林地。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目前项目地植被主要为常见的草本植物及部分人工林地,无需特殊保护的物种;本项目土石方产生量较大,产生的弃方运往弃渣场处理;地面裸露在外部分容易受到雨水的冲刷,产生水土流失,建议项目建设期尽量避免雨季。
本项目建成后,工程对沿线植被的损失占总量的比重很小,沿线植被覆盖率不会因道路的建设而有明显变化。工程施工期结束后,立即进行工程两侧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措施。道路绿化工程实施后,沿线生态环境将得到恢复和改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巴中市巴州区公路养护管理段“S303上峡(宣汉)至万家(旺苍)公路巴州段改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保护地,生态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周围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建设对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城镇建设步伐等方面是有益的。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表现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生态破坏,运营期主要为车辆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建设单位只要完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补充信息。详细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单位:巴中市巴州区公路养护管理段
单位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插旗山路13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9****6600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八一国际广场B栋10层
联系人:姚工
电话:182****2754 邮箱:1424483271@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巴中市巴州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
(2)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3)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5)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6)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