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省道S504梅潭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我区拟征收东里镇、隆都镇、溪南镇集体土地6.3173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省道S504梅潭大桥新建工程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及报批地类
该项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东北部,主线处于省道S504规划线路,东南起于溪南镇省道S504(原县道X056)与国道G324平交口,终于隆都镇省道S504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澄海连接线平交口,途经澄海区东里、隆都、溪南3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为:东里镇西洋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4106公顷;隆都镇0.8132公顷,其中东山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6873公顷、南溪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1259公顷;溪南镇3.0935公顷,其中海岱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6941公顷、梅浦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8177公顷、埭头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2390公顷、塘陇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2112公顷、仙市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1150公顷及溪南镇集体土地0.0165公顷。
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6.3173公顷(折合亩94.760亩),其中用地报批地类农用地5.5287公顷(耕地1.9542公顷、园地0.4634公顷、林地0.7447公顷、其他农用地2.36***公顷)、建设用地0.7685公顷、未利用地0.0201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
(一)货币安置。本项目拟东里镇、隆都镇、溪南镇征收集体土地分别为2.4106公顷、0.8132公顷、3.0935公顷,按照汕府〔2021〕19号确定的补偿标准,东里镇、溪南镇征地费用标准均为204.7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用分别为493.5704万元、633.3941万元;隆都镇征地费用标准为188.8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用为153.5728万元。本项目征地补偿费用共合计1280.5373万元,由东里镇西洋经济联合社、隆都镇东山及南溪经济联合社、溪南镇海岱、梅浦、埭头、塘陇、仙市联合社及溪南镇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文件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5%予以划留用地,本项目留用地安置面积为0.9476公顷,并以货币补偿的方式折算补偿,折算标准为176.4万元/公顷,补偿款为167.1566万元。
(三)社会保障安置。本项目征地涉及有关社保问题,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文件规定办理。本项目征地社保费用按汕头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澄海平均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14.59万元/亩为基本数计提,计提比例为20%,征地社保费用总额为276.5082万元。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上述征地补偿费用按规定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登记地点:被征地经济联合社。
六、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七、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印发之日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八、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中存在问题的举报。查询、举报电话为:0754—85886662。
特此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