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杨和镇贯彻落实高明区进一步优化森林树种结构实施细则(试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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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和府字〔2019〕160号
镇各有关单位,镇政府各部门、村(居)委会:
鉴于2018年时镇政府印发的《杨和镇贯彻落实高明区进一步优化森林树种结构实施细则(试行)的工作方案》(和府字〔2018〕54号)内容时效性即将失效,已不切合我镇当下优化森林树种结构的工作需要。经研究评估,决定自2019年12月31日起废止该《工作方案》。
文件废止后,我镇优化森林树种结构工作按照区相关规范文件执行执行。
特此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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