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的明湖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315号
关于美的明湖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滨湖路以南、苏河路以西、丽江路以北的建设项目美的明湖花园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新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美的明湖花园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不变,建筑密度及绿化率等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间距及各向退让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2016年5月24日审批的总平面方案基础上,对规划方案B区未建部分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1.优化调整8#、9#楼户型及平面布局;
2.8#及9#楼首层增加物业管理用房;
3.沿街商铺局部调整,17#商铺由原2层调整为1层,18#商铺由原2层调整为3层;
4.基于上述调整,B区部分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
A区用地面积29965.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700.36平方米,基底面积10000.73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5889.18平方米, 容积率3.2,建筑密度33.38%,绿地率30%。
B区用地面积51986.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0748.57平方米,基底面积17430.4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66355.93平方米, 容积率3.2,建筑密度33.53%,绿地率30%。
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6年9月21日至30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ydgh@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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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明湖花园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