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水区范围内桉树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2017年4月21日,我局组织召开《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雨区范围内桉树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6月6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雨区范围内桉树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抽取调查对象入户调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收到部分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村民代表1 | 江湾是高明区第一批美丽乡村之一,如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本辖区的经过产生正面影响我们会支持,但前提是政府要对种植户制定好相关补偿措施。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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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2 | 本单位桉树种植面积不大且不影响水源。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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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3 | 要明确其他有同等经济价值(或接近)的树种去替代桉树,并对替代树种所有规划,对种植户进行引导。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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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4 | 桉树的危害要有权威的报告、数据为支撑,做好对农户的宣传引导。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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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5 | 山区的老年人大多靠山养老,种植桉树是其经济支柱,《办法》应充分考虑这部分人利益。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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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6 | 与过去种植杉树、湿地松等树种时间长、效益低相比,桉树种植时间短,收益可观,能有效改善农民的经济收入,林业部门应寻找比桉树效益好,污染少的树种。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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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7 | 要从群众出发,要为人民谋福利,不宜强制执行,要做好相关维稳工作。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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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8 | 对林区所属的村民影响较大,建议到林区多听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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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