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高明广明高速公路延长线服务区南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高明广明高速公路延长线服务区南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高明广明高速公路延长线服务区南区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高明广明高速公路延长线服务区南区加油站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广明高速公路延长线(K86+300) |
环评机构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佛山高明广明高速公路延长线服务区南区加油站(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广明高速公路延长线(K86+300),占地面积为7500平方米,年销量汽油1020吨,柴油360吨。该油站为广明高速更合服务区的配套油站,服务对象为途经广明高速的车辆。该油站与更合服务区南区均由本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完成,建设完成后更合服务南区承包给肇庆辉煌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更合服务区南区不在本次环评的评价范围内,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点(用于暂存生活垃圾)为加油站和更合服务区南区共用,且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的清理、维修等业务由本项目加油站负责。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油站员工和顾客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服务区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再一起汇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加油过程、卸车过程、放散管口废气(非甲烷总烃、恶臭(H2S))无组织达标排放;机动车车辆尾气经扩散稀释后达标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专用管道收集后达标排放。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 ④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和含油废弃手套、抹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渣、清灌油泥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废,清理后可直接外运至填埋场处理。 |
2018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