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安全监管局转发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高明区安全监管局转发《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局,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现将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印发的《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佛安监〔2016〕213号)、《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方案》(佛安监〔2016〕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方案》规定职责,依照《管理办法(试行)》实现对服务机构的有效监管,督促服务机构规范从业、提高服务质量。各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按时按质完成信息登记、业务上报等内容,确保诚信考评等工作顺利开展。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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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佛安监[2016]217号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