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清洗消毒中心及婴儿游泳室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沥购2013039)复议报告
佛山市南海区第七人民医院委托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内镜清洗消毒中心及婴儿游泳室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采购项目编号:沥购2013039),该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收到深圳市赛得立实业有限公司、中科器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的质疑(详见各质疑函),于2013年9月25日组织评标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如下:
1、质疑人深圳市赛得立实业有限公司、中科器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09年发布的《关于医学影像诊断系统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66号):“第三十条、内镜清洗工作站(不含消毒液):由初洗槽、酶洗槽、次清洗槽、浸泡消毒槽、末洗槽、干燥台组成。用于内镜的清洗和消毒。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7。”规定,提出投标人广州翔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该类产品的经营资质,评标委员会复议后认为广州翔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Ⅰ类的清洗设备,且其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日期为2011年,是该规定之后注册的,其是有效、合法的,因此,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广州翔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是有效的投标人。
2、质疑人深圳市赛得立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其技术得分低于预中标单位广州瑞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异议,对此,评标委员会复议后一致认为该质疑人只提供两个水龙头,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12页中以下的要求提供材质样品:“1.1、▲双面亚克力一体成型台面镶嵌式小游泳池(投标时须提供实物部分材质样品)、1.3、 游泳池水龙头(投标时须提供实物部分材质样品)、1.4、▲双面亚克力一体成型台面镶嵌式洗婴池A (投标时须提供实物部分材质样品)、1.5、洗婴池水龙头(须投标现场提供实物部分材质样品)” ,因此,导致影响质疑人相关该项评审的得分。
3、质疑人深圳市赛得立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其商务得分低于预中标单位广州瑞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异议,对此,评标委员会复议后一致认为“同类项目业绩”必须是包含本项目的两个部分,即同时拥有内镜清洗消毒中心及婴儿游泳室,预中标单位广州瑞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质疑人深圳市赛得立实业有限公司均不具有该项业绩,商务响应性评审中“同类项目业绩”一项得分均为0分,该两个公司的商务得分相应扣减:广州瑞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商务得分为9.4分、深圳市赛得立实业有限公司的商务得分为10.6分,因此,该两个公司的综合得分也相应扣减:广州瑞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为82.4分、深圳市赛得立实业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为77.19分。
4、综上所述,评标委员会一致驳回质疑人深圳市赛得立实业有限公司、中科器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的质疑。
佛山市南海区第七人民医院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