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沥镇个人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询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现将《大沥镇个人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询意见稿)》(见***)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共7天),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大沥镇个人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询意见稿)》有修改意见的,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大沥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123办公室(邮政编码:5282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大沥镇个人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lghjsb@163.com;
(三)通过电话将意见反馈至:0757-85577199;联系人:梁国斌。
***:大沥镇个人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询意见稿).doc
大沥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