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8期)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8期)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7期)》,涉及我区3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该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生产者佛山市尚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干花生
佛山市三水日日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文辉分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尚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干花生”(生产日期:2019-04-19,规格型号:600克/袋),经初检和复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初检《检验报告》(NO:19J1802495)。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复检《检验报告》(NO:2019-QGF-0053)。
2019年6月26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初检《检验报告》(NO:19J1802495)。经调查,佛山市尚谷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4月19日生产了“咸干花生”(规格型号:600克/袋)50袋,出厂检验损耗10袋、工人试吃5袋,对外销售了35袋。销售出去的涉案产品无法召回,无法没收。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佛山市尚谷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二、经营者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广场店经营的墨鱼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新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生产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规格型号:350克/袋,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2019年7月12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该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经调查,该公司从深圳市琼彬贸易有限公司进货,共购进25袋,已经销售8袋(含抽样检验6袋)。由于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13袋,4袋破包已进行退货处理,对13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扣押。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在公告栏贴出《召回通知》,召回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但未接到消费者投诉(退货),无法召回。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广场店立案调查。
三、经营者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广场店经营的虾米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新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虾米(生产日期为2018年10月12日),规格型号:250克/袋,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2019年7月12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该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经调查,该公司从深圳市琼彬贸易有限公司进货,共购进20袋,已经销售7袋(含抽样检验6袋)。由于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11袋,2袋破包已进行退货处理,对11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扣押。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停止经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在公告栏贴出《召回通知》,召回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但未接到消费者投诉(退货),无法召回。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广场店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818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9
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