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拍卖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南海区各拍卖企业:
根据《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审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拍卖企业年审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拍卖企业在每年3月1日-10日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年审材料(材料一式四份)。今后每年将不再另行下发年审工作安排通知。
二、拍卖企业年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及证照:
(一)《拍卖企业年审报告书》。
(二)企业年度报告基本信息表(***1)。
(三)上一年度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2)。
(四)《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拍卖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七)企业所属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分公司附备案文件)。
(八)上一年度企业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三、年审材料请按上述顺序统一用A4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需附上目录、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上***及相关表格可在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pmhc.gdaa.cn)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的材料,将退回报送单位。
四、请各拍卖企业严格遵守《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和《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1.***1:拍卖企业年审报告基本信息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6年1月18日
(联系人:吴霆学,联系电话:86337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