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提升区直公办高中教育装备水平项目资金图书馆标准化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提升区直公办高中教育装备水平项目资金-图书馆标准化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提升区直公办高中教育装备水平项目资金-图书馆标准化工程(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0(NH)WZ0149
项目名称:提升区直公办高中教育装备水平项目资金-图书馆标准化工程(第二次)
预算金额:2,385,900.00
最高限价(如有):2,385,9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提升区直公办高中教育装备水平项目资金-图书馆标准化工程(第二次)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3.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 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若工商营业执照中未能准确反映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请投标单位提供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 2020年11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开标情况及《开标记录表》内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7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2020年11月20日9时00分至2020年11月27日17时30分)内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供应商信息入库、本项目的登记以及招标文件(后缀为“.FSZF”,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只有完成上述程序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http://ggzy.foshan.gov.cn/jdjg/ztxxk/rkzy/)栏目相关信息,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4)项目的登记流程: ①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aspx),选择“采购供应商登陆”,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 ②点击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右侧弹出可登记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后点击【登记】。 ③进入页面后,投标单位可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负责人等信息后,点击【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5)投标文件流程: 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aspx),选择“采购供应商登陆”,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后缀为“.FSZF”的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在上述第(2)规定的时间段内、备份并妥善保管后缀为“.FSZF”的招标文件,因没有或遗失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电子投标文 件提交与解 密要求 |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0日9:00-2020年12月11日 09:00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2020年12月11日 9 时 00分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现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进场交易系统远程解密功能已完成开发,只接受远程解密,不接受投标人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进行解密的将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
信用记录查 询及使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其他要求 | 如本项目发出更正公告的,供应商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自行重新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北环路18号
联系方式:0757-85935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四期708A室
联系方式:0757-86322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757-8632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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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