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交易团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1)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及评审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2)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禁止参展的情形,则取消申请或参展资格。
二、评审程序及进度
企业申报于1月20日截止。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展区(每个展区一式四份)报送到我局外贸科。
***:
1.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rar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年1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余才泉 0757-8629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