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标解释及说明
1、主要指标解释
(1)国内(地区)生产总值 简称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反映经济总体状况最重要的指标。GDP核算频率为季度,采取累计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
(2)三次产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服务业和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优势传统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 根据2009年8月起实施的《广东现代产业体系统计报表制度》,这三部分属于工业现代产业体系,统计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传统优势产业主要包括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家具制造、建筑材料、食品饮料六大行业;先进制造业包括装备制造业(含汽车及汽配制造)、石油及化学制造业、钢铁冶炼及加工业三个行业;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我市无该行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及办公室设备制造业、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五个行业。三部分在统计制度上存在相互交叉。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该指标侧重于从商品流通的最终环节入手,反映全社会实物商品的非生产方面消费情况,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公共消费的商品销售变化情况。
(6)固定资产投资 也称固定资产投资额,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和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固定资产投资反映的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支出,既包括会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原价,也包括尚未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建设用地费等无形资产、开办费等递延资产。现行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由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投资和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两部分构成。
2、说明
(1)除注明数据来源者外,相关指标数据均来自各级统计部门。限于实际,省、市、区统计指标设置上不完全一致,进出口、利用外资等指标仅取得滞后一个月的数据,敬请留意。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表中空白处,为不存在该项指标数据。
(3)本刊每月26日出版,每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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