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2日发表
禅建发〔2015〕492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佛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各企业按照《佛山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督导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在管物业管理项目的消防安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登记建档、严格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必须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佛山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督导工作细则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8月11日
禅建发[2015]492号_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pdf(请点击打开)
***:佛山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督导工作细则.doc(请点击打开)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15:39: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