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暨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禅建发〔2016〕304号
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为加强我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相关单位质量行为,我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暨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专项检查(本次检查与区质安站半年度检查合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工程质量检查机构
5月23日—5月27日。
(二)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5月30日—6月3日。
二、检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令第279号);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三)《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四)《关于推进我省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建质函〔2010〕274号);
(五)《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原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禅建发〔2013〕115号);
(六)《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管〔2013〕117号);
(七)《关于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的通知》(佛建工〔2008〕9号);
(八)《佛山市建设局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佛建工〔2009〕21号);
(九)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十)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等。
三、检查范围
工程质量检查机构为:佛山市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佛山市金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佛山市明正建筑检测有限公司,佛山市盛方达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佛山市公路桥梁工程监测站。
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为区内已取得资质证书并办理了诚信手册的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四、检查内容
详见***。
五、工作要求
(一)请受检企业严格自查,并根据检查内容准备资料。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全区通报。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
2.佛山市禅城区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基本条件检查表等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5月16日
(禅建发[2016]304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暨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doc
***1:佛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doc
***2: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