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截止办理社保养老部分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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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禅城区各参保人:
按照市社保局的统一安排,本月需进行社保基金年度清算,因此一门式事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等养老待遇业务办理时间提前到12月20日截止。12月20日后收件的业务在1月2日才能办理,其他养老事项的截止办理时间不变。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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